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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副县长白连厚在家电下乡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2009-03-18 10:14  文章来源:兴县经济局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其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广大农民朋友: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县“家电下乡”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家电下乡”工作在我县全面启动实施,又一项惠农政策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国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财税手段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财政资金的支持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政策创新,是促进农村消费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使企业得到了市场,政府得到了民心,农民得到了实惠。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切实实地把惠农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把农民应得的补贴兑现到位,把“家电下乡”工作办成一项惠农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强化措施,努力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准确把握“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和政策。这次“家电下乡”政策是以企业为主体,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对具有我县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均可申领财政补贴。
  二是切实组织好“家电下乡”的销售服务。县经济局要全力做好“家电下乡”流通企业的备案工作,对企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家电下乡”过程中,有关流通企业要认真组织好货源,确保不脱销、不断档。要在销售网点设立专门柜台,配备专销和售后服务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承诺销售产品,严把产品进入关,切实保障好农民利益。
  三是认真搞好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县财政局要按照《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决不能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助申请。补贴资金必须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管理,切实保障“家电下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兴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切实将“家电下乡”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明确政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公告、宣传栏、标语等各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宣传清楚,真正让群众知道买什么家电、在哪里买家电、如何申请家电补贴,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针对农民消费需求特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0358-6324204,及时受理各种举报,发现问题后立即严肃查处。县经济局要加强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达不到要求和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宣传、广电部门要组织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公安、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农村家电流通秩序、损害“家电下乡”声誉的行为;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农村信用联社要协助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对农户的发放工作。畅通“家电下乡”的销售渠道。
  同志们,“家电下乡”工作是党和政府出台的以流通领域为实施载体的一项大规模惠农工程。开展好这项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托、农民的期盼,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和有关销售企业要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积极做好“家电下乡”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流通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现在,我宣布“兴县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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